原标题:FIFA修订《球员身份与转会规则》(包括COVID-19临时修订内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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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足联于2020年6月发布了新的《球员身份与转会规则》 ,包括COVID-19临时修订内容。体育与法研究中心将文件中修改的内容整理翻译,以飨国内读者。

一、第五章第四条

球员一个赛季最多可以在三个俱乐部注册。

在此期间,球员只有资格参加两个俱乐部的正式比赛,但以下情况除外。

例外情况:如球员转会涉及的两家俱乐部所在协会的赛季重叠(即赛季开始于夏季/秋季,而不是冬季/春季),该球员可以在相关赛季代表第三方俱乐部参加正式比赛,但前提是该球员全面履行了对前俱乐部的合同义务。

此外,应尊重与注册期间(第6条)和合同最短期限(第18条第2款)相关的约定。

在以下期间,球员最多可以在三个俱乐部注册,并有资格在同一赛季内代表三家俱乐部参加正式比赛:

a) 对于采用跨年度赛制的协会:2019-2020赛季和2020-2021赛季

b)对于采用单年度赛制的协会:2020赛季。

二、 第六章第一条

球员只能在相关协会规定的两个年度注册期中的其中一个注册。

协会可以就男足比赛和女足比赛设定不同的注册期。

作为上述规则的例外,职业球员的工作合同在注册期结束前到期的,可以在该注册期后注册。

充分考虑体育赛事完整性后,协会有权为上述球员办理注册。

如果合同因正当理由被终止,国际足联可根据《球员身份与转会规则》第22条的规定采取临时措施,以避免滥用上述规定。

i. 上述规则的临时性例外,无论球员工作合同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任何时候到期或被终止,相关球员均有权在注册期外向协会申请注册。

三、第六章第二条

6.2第一个注册期应在赛季结束后开始,通常应在新赛季开始前结束,但存在以下临时性例外情况。

第一个注册期不得超过12周。

第二个注册期通常在赛季中期开启,不得超过四周。

协会应将同一赛季两个注册期的起止日期,在生效前12个月内录入TMS系统(参见附件3第5.1条第1款)。

协会未能及时提交注册日期的,国际足联将自主为其确定日期。

i.对于采用跨年度赛制的协会,2020-2021赛季的第一个注册期可能与2019-2020赛季的结束重叠,最长为4周。

ii. 对于2020-2021赛季第一个注册期与2019-2020赛季重叠的期间:

a)允许球员转会,但在2020-2021赛季,该球员只能代表新俱乐部参加国内比赛;

b)允许聘用跳出原合同的球员,但在2020-2021赛季,该球员只能代表新俱乐部参加国内比赛。

四、附件三第五章第一款

专业球员的注册期(其中男足和女足的日期不同)和赛季的起止日期,以及业余球员注册的起止日期(参见本规则第六条第4款),应在批准生效后12个月内录入TMS系统,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况。

遇有特殊情况,协会在注册期开启前都有权修改或调整其注册期限。

注册期开始后不得再更改注册日期。

注册起始日期必须符合《球员身份与转会规则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。

i.对于采用跨年度赛制(2019-2020赛季和2020-2021赛季)和采用单年度赛制(2020年赛季)的协会可以在任何阶段:

a)要求延长或修改其赛季起止日期;

b)要求延长或修改已经开始的注册期,但注册期必须符合第6条第2款规定的最长期限(即16周);

c)要求修改或推迟尚未开始的注册期,但注册期必须符合第6条第2款规定的最长期限(即16周)。

任何此类申请都将提交国际足联管理部门评估,并应遵循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足球监管问题常见问题中的指导原则。

五、附件四第六章第三条

如果原俱乐部与球员没有签订合同,除非原俱乐部能够证明其有权获得培训补偿,否则不应支付培训补偿。

前俱乐部必须在当前合同期到期前60日内以挂号信的形式向球员提供一份书面合同,但下述情况除外。

该要约应至少相当于当前合同的价值。

该规定不影响球员原俱乐部获得培训补偿。

前俱乐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向球员发出要约,但应保证球员向前俱乐部确认收到要约,并愿意在发生争议时提供确认证据。

原文来自国际足联官网,译文仅供参考,实际问题应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。

发表于:2020-07-13 15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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